10年前,在我18歲的那一年,我交了一個又會畫畫、長的帥,很有才華的男朋友。
當時我以為,這樣的愛就是一輩子。


我曾經花了好多時間想忘了他,發現辦不到之後,我開始幻想也許有一天,我們可以改變結局。
我繼續愛著他,期待可以重新開始.................


我以為我再也無法愛上任何一個人
卻遇見了另一個他~~
原來,也許我早已經放棄他,只是我的心,不願意承認這件事。
也好,雖然花了很多時間,可是可以看清楚我的心~~也是好事。


我相信他是我最後的幸福。
10年後,我只想停在有你的現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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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米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