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10年前,在我18歲的那一年,我交了一個又會畫畫、長的帥,很有才華的男朋友。當時我以為,這樣的愛就是一輩子。
我曾經花了好多時間想忘了他,發現辦不到之後,我開始幻想也許有一天,我們可以改變結局。我繼續愛著他,期待可以重新開始.................
我以為我再也無法愛上任何一個人卻遇見了另一個他~~原來,也許我早已經放棄他,只是我的心,不願意承認這件事。也好,雖然花了很多時間,可是可以看清楚我的心~~也是好事。
我相信他是我最後的幸福。10年後,我只想停在有你的現在。
++猴出沒注意++
米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